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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卖场发放消费券被指口惠实不至

.2009-02-19 .作者:商娱网 .编辑:
导语:

    针对家电零售业面临的较长时间的淡季,各商家正酝酿各种促销手段。日前,济南某家电卖场宣布将向特定人群发放200万元消费券,持券者在该商场购买家电时可抵扣一定数额的价款。

  现场:兑换人不多

    2月13日是某家电卖场开始兑换使用消费券的日子,早上9时,经济导报记者来到某家电卖场门口,“消费券”的宣传材料就贴在橱窗上。宣传材料显示,消费者只要持有往返济南的车票(包括火车票、汽车票、机票等),便可按票面金额该卖场各大门店直接兑换成相应数额的消费券,并在购买家电时享受价格直降的优惠。持济南市郊身份证、外地居民身份证的居民,也可以领取每人最高350元的消费券。

    持有天津往返车票的济南市民李大爷告诉导报记者,他准备用消费券购买一台大一点的彩电,但不知道是不是“忽悠”人。“就怕先抬高价格,然后让你用券消费。”

    9时35分,记者跟随李大爷进入店中,或许是因为周五和第一天兑换消费券的原因,排队兑换的只有五六个人。几分钟后李大爷就兑换出了一张面值200元的消费券。

  使用限制过多

    该卖场山东总经理沈文清曾对媒体表示,此次活动覆盖所有家电,优惠规模达200万元,而且是实打实的抵扣。但记者注意到,消费券背面的使用说明清晰地标明了诸多限制:相应门店办理的消费券只能在该门店使用;有效期为2月13日-23日。使用细则显示: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类,单品满1000元优惠50元,2000元优惠100元,3000元优惠200元;购买手机、数码、电脑、生活电器品类,面值减半使用;同一商品不可累计使用该券,而配件类、“家电下乡”商品、特价、惊爆、团购批发和个别品牌型号不参加。“使用限制这么多,还叫什么优惠。”李大爷有些生气。

    而济南市民苏女士看到这么多限制后,决定不再兑换消费券。“本想买个1000多块钱的手机,使用消费券才能优惠25元,根本不值当。”

    在该店的二楼,记者看到刚刚兑换到消费券的市民王女士正和一位冰箱销售员说话。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该品牌下参加活动的只有几款价格在8000元以上的高端产品,其他都不参加活动。

    至于是否先抬高价格再发券优惠,记者在该卖场和国美对比了几款同品牌同型号家电,发现二者标价相差无几,只有一款空调的价格相差20元。

  国美跟进

    2月12日,济南国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投入500万元推出城镇居民购家电专项补贴。济南市民只要领取“城镇居民购家电专项补贴券”,在购买家电时就能在促销价的基础上再享受5%的补贴。

    13日,国美济南万达店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明天只要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能到柜台领取补贴券,购买1000元以上的产品就可以使用,同时还可以参加买赠活动。购买手机、数码、电脑等家电产品,只能享受2.5%的优惠。

  是否值得推广

    业内人士表示,与之前成都、杭州、广州等城市的政府发消费券行为不同,家电卖场发放消费券只是企业行为。并且家电卖场还设置了使用门槛,一件家电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同时,免费领取消费券虽然听起来很诱人,但实际只有10%左右的优惠。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孟祥仲则对这种企业行为表示担忧,消费券的促销成本基本由各企业承担,而商家有权自行制定代金券的赠送比例,这就有可能出现只求虚名、不干实事的现象,刺激方案很难惠及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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