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新闻大盘点:强者更强,弱者另辟蹊径
7、“荣事达”商标之争 合肥三洋获得管理权
荣事达集团是中国知名的家电企业集团,集团产品线涉及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系列小家电、新型能源、汽车配件、包装、电动自行车、太阳能热水器、新型建材等多个产业。荣事达集团拥有 “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荣事达--Royalstar”。2006年经中国品牌研究院权威评估“荣事达”品牌价值超过26亿元,位居中国最具价值驰名商标排行榜第54位,名列中国白色家电行业的前茅。
1996年,荣事达中美合资公司成立,其中,原控股方美国美泰克公司占50.5%的股份,荣事达占49.5%的股份。经过几年合作,两家公司由于在文化、管理上的差异,导致合资公司经营业绩不佳,不得不最终选择“离异”。2002年1月,美泰克决定转让其所持合资公司股份。
2004年11月,欲进军冰箱和洗衣机领域的美的集团,收购了美泰克持有的合资公司50.5%股权;2005年7月,美的集团增持荣事达集团持有的合资公司24.5%的股权后,共持有合资公司75%的股权;2008年12月,美的收购剩下的25%股权,合资公司就此成为美的的全资子公司。
出于对“荣事达”品牌的保护,不让这一知名品牌衰落和消失,荣事达集团一直保有商标所有权。2011年3月,在荣事达集团清算关闭后,相关资产和商标由合肥国资委持有。
出于对“荣事达”品牌的保护,不让这一知名品牌衰落和消失,荣事达集团一直保有商标所有权。2011年3月,在荣事达集团清算关闭后,相关资产和商标由合肥国资委持有。
早在2011年末,合肥三洋就表示希望2013年美的租赁荣事达品牌到期后,合肥市政府能够收回该品牌供本地企业使用。
2012年5月15日合肥三洋的一则公告再度引起了家电行业的关注。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已发授权函,授权该公司行使“荣事达”商标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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