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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下半年买家电可能要交“回收费”

.2012-03-30 .作者:重庆商报 .编辑:
导语:
    7月起买家电可能要交“回收费”了。近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初公布,计划7月1日实施。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拆解实行基金管理,用于该类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与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即将颁布的《管理办法》为征求意见稿第三稿,提出的征收标准约降低20%,国内家电企业的成本压力有所减轻,不过预计每年征收基金规模仍将达到30亿元。最新标准为:电视机15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其中,以电视机为代表的黑电厂商对此反应敏感。

    征收对象是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生产企业;对于进口家电产品,实行谁进口、谁交纳;对于国内从事代工的企业,则不要求其交纳。家电生产者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向省级国家税务机关交纳;对于进口家电产品,由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报关时,向海关交纳。

标签: 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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